標題:在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認真妥善地處理好z-教活動問題的通知 |
近幾年來,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各地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z-教政策,z-教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同時應當看到,在z-教方面也出現(xiàn)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的非法z-教活動比較突出,_猖獗,國內外__利用z-教進行_破壞活動,嚴重影響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農村基層_的鞏固,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對此,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一定要引起足夠重視,并從本地實際出發(fā),采取得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一、z-教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現(xiàn)象。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公民有z-教信仰的_,國家保護正常的z-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z-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z-教或者不信仰z-教。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來,一些地方的非法z-教_公開干擾村務、政務和教育,破壞農村基層組織,挑撥民族關 ……(快文網http://hoachina.com省略63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一些年老多病的黨員參加z-教活動,黨組織要加強對他們的教育,要求他們不能參加z-教活動,并從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關心他們,組織他們學習,參加一些有益的活動,積極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困難,消除他們因生活困難而求助z-教的錯誤做法。 三、全面正確地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z-教政策,依法管理z-教事務。各級領導干部,要樹立馬克思主義z-教觀,不能以任何形式和名義,支持、縱容z-教的不正常發(fā)展。堅決制止濫建-si廟和露天佛像。那種“z-教搭臺,經貿唱戲”的提法和做法是錯誤的,必須堅決糾正。 四、積極教育引導x-教群眾,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要對z-教教職人員和x-教群眾進行z-教政策和法制教育,使他們劃清信仰z-教和參與非法z-教活動的界限,懂得公民有信仰z-教的_,也有不信仰z-教的_的道理;明白x-教群眾和不x-教群眾要相互尊重,不得歧視不x-教群眾,不得脅迫他人x-教,不得利用z-教干擾政務,村務、教育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健康等非法活動的規(guī)定;增強識別和抵御國內外__利用z-教進行_活動的能力。 要大力加強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引導人民群眾學文化,學科學,學政治,學法律,不斷提高群眾的整體素質。要組織群眾積極參加建設“文明村鎮(zhèn)”和“文明戶”活動,對他們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培育“四有”新人。大力宣傳通俗易懂的科學常識和無神論思想,破除迷信,弘揚正氣,用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占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組織群眾開展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使群眾受到正面教育。 五、堅決制止非法z-教活動,打擊__,取締_組織。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政治敏銳性,依法處理打著z-教旗號進行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要以法律為武器;分清問題的性質,有區(qū)別地做好工作。要教育爭取受蒙蔽的群眾,依法懲處首惡分子和經教育不改的骨干分子。農村基層黨組織要旗幟鮮明地揭露各種_和非法z-教_的反動本質和危害,組織發(fā)動群眾,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制止非法z-教活動、打擊取締_組織的工作。 六、加強對縣、鄉(xiāng)和農村基層領導干部有關z-教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的教育,提高z-教工作管理水平。當前,一些地方和基層的領導干部,對z-教工作不愿管、不敢管、不會管。因此,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馬克思主義z-教觀、黨的z-教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教育,各級黨?砷_設有關z-教政策、法規(guī)的課程,使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縣、鄉(xiāng)、村黨員干部對z-教問題有正確的認識,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和法律管理z-教事務,敢于同非法z-教活動進行斗爭。 七、發(fā)展壯大集體經濟,關心群眾生活。發(fā)展壯大集體經濟實力,關心群眾生活,是基層組織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妥善地處理好z-教問題的根本措施。非法z-教活動和_組織活動猖獗的地方,群眾生活一般都比較困難,容易上當受騙和被利用。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發(fā)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改善群眾生活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對特別困難的群眾,不管是x-教群眾,還是不x-教群眾,都要采取黨員干部分工負責的 ……(未完,全文共2747字,當前只顯示165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認真妥善地處理好z-教活動問題的通知) 上一篇:自治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條例 下一篇:“街道社區(qū)黨建示范區(qū)”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 相關欄目:衛(wèi)生 三農 新農村 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 七一黨建專題 共青團 組工 組織講話 黨會報告 建筑 民族z-教 教育 創(chuàng)建活動 工商 調研報告 規(guī)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