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構(gòu)建道交損害賠償訴訟新機制--淺析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及其他

  ××區(qū)法院于2006年元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巡回法庭,2005年該院受理道交損害賠償案件37件,2006年受理226件,2007年受理297件,2008年截止6月10日已受理310件,預計全年受理案件將突破450件,現(xiàn)該類案件比重已超出民一庭各類案件總量的三分之一。上述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表明,近年來,該類案件增勢迅猛。我們總結(jié) ……(快文網(wǎng)http://hoachina.com省略278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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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我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多提寶貴意見。下面談一些在具體審判實務中的一些認識與大家商榷。 一、保險公司在道交損害賠償案件中的訴訟地位。 道交損害賠償案件屬侵權訴訟,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主體地位曾引起廣泛爭議,當然現(xiàn)在隨著交強險的正式實施,此爭議已迎刃而解,我們觀點:保險公司應和侵權人一起作共同被告。理由很簡單:《保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至第七十六條和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上述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給保險公司當被告提供了法律依據(jù)。當然將侵權之訴與合同之訴合并審理在民事訴訟程序機制中出現(xiàn)了矛盾之處,如何克服理論上的障礙,也是我們在審判實踐中需要解決的課題。關于此介紹我們幾點做法。 1、 交強險與商業(yè)三者險,我們是合并處理的,F(xiàn)在江蘇法院的做法是只審理交強險,商業(yè)三者險另行處理,我們認為先前最高院有相關司法解決,省高院也有指導意見,合并審理有法可依。合并審理也防止了當事人訟累,方便了當事人訴訟,確保當事人權益得以一次性全部實現(xiàn),合并審理給我們增加了許多工作量,強制險不分事故責任,商業(yè)險要按責賠償還要考慮免賠率等等,我們的判決書就像演算一道算術題,數(shù)據(jù)計算非常繁雜,不容半點疏漏。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審判時間中事故車輛主車帶掛車的,一般有兩份保險,特別是強制險,我們觀點兩份 ……(未完,全文共3005字,當前只顯示72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構(gòu)建道交損害賠償訴訟新機制--淺析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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