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工商局關于解決農村分局(所)工作人員“走讀”問題的規(guī)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加強基層工商所規(guī)范化管理,切實解決基層所人員“走讀”問題,結合××市工商系統(tǒng)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按照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節(jié)約行政成本、建設和諧工商的要求,根據(jù)距離歡迎您 ……(快文網http://hoachina.com省略184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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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須經分局(所)長批準;分局(所)長須報局長批準,且不得動用公車送接。
  第四條對異地住所單位的工作人員,市局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伙食補貼;不全部住所的工商分局(所)異地工作人員,市局按每人每月150元標準給予伙食補貼。但不得發(fā)放給個人。
  第五條異地工作在農村分局(所)的正式人員,經考核稱職者,每人每月按5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第六條市局投入資金為住所的分局(所)增添電視、電腦和文體器材等設施,給工作人員吃住在基層提供必要的學習和娛樂條件。嚴禁住所人員發(fā)生賭博等傷風敗俗的行為。
  第七條任何單位都必須嚴格考勤制度,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遲到、早退。
  第八條市局領導和市局執(zhí)紀執(zhí)法督查隊將不定期明查暗訪,對領導干部,發(fā)現(xiàn)一次違反規(guī)定的,進行誡勉談話并扣除當月 ……(未完,全文共794字,當前只顯示47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工商局關于解決農村分局(所)工作人員“走讀”問題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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