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從老莊到郭象:自然觀的轉變

  [內容提要] 老子之“自然”無論其為“價值原則”還是“終極實在”,顯然具有形而上的絕對性和獨斷性; 莊子則常以“天”言“自然”,而“天”具有與“人”相對的不可通約性;郭象吸收了道家“自然無為”的基本原則,并把這一原則推到了極致,把一切還原為萬事萬物自然獨化的現象過程,消除了《莊子》中保留的“彼岸”感的痕跡,把人生的超越完全安放在“此岸”。
  [關鍵詞] : 自然 莊子 獨化 此岸彼岸
  [作者] 程劍平,1963年出生,文藝學碩士。 e-mail:jpcheng69@sina.com
  (一)天道自然的彼岸感  ……(快文網http://hoachina.com省略448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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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與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無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計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道法自然,天故資焉。天法于道,地故則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2] “自然”無論其為“價值原則”還是“終極實在”,顯然具有形而上的絕對性和獨斷性。
  莊子則常以“天”言“自然”:“天即自然”[3]。而“天”具有與“人”相對的不可通約性:“天之生是使獨也,人之貌有與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4] “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5]。盡管在老、莊那里,“自然”一詞的義涵極其復雜,如果不計細節(jié),可以理解為“天與人的分限”。其“彼岸”性和本體論義涵十分濃厚。更為典型的表述是《莊子·齊物論》:“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歷不能得,而況其凡乎!”[6]這個“一”雖然具有超越時間、超絕“言”“象”的性質,但它的“超形而上的優(yōu)位”(transmetaphysical priority)[7] 性質依然存在,盡管它是人的理智無法把握的。實際上,莊子總是努力去把握這個“一”,他的方法就是“游”,哪怕只能是“游心”,他總是期望著“與造物者游”,“游心于物之初”,去趨近那個神秘的存在。
  莊子后學則擴展放大了“人之自然”,即既與莊子“天之自然”相別,又與人的社會性相對的人的自然屬性。如果說莊子的基本傾向是揚“天”(本真的自然生命)抑“人”(人的社會性)的話,莊子后學則是揚“人”(人的自然屬性)抑“人”(人的社會屬性);如果說莊子用來反抗現實的利器是遠高于人的自然性和社會性的“本真的生命”的話,莊子后學用來反抗現實的武器就是“個人的身體”。《莊子·馬蹄》以馬為喻說:“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嚙草飲水,翹足而陸,?si碇嫘砸!盵8]“昔赫胥氏之時,居民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爭歸于利,不可止也。此亦 ……(未完,全文共4842字,當前只顯示116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從老莊到郭象:自然觀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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