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受處分黨員干部回訪教育制度 | ||
回訪教育是紀檢監(jiān)察組織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黨員干部開展的一種教育活動,是促進受處分黨員干部正確認識錯誤、徹底改正錯誤的有效方式,為切實規(guī)范回訪教育工作,保證回訪教育工作效果,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等規(guī) ……(快文網(wǎng)http://hoachina.com省略23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四、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期限為:受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的人員為半年;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的人員為一年;受黨內撤職或行政撤職處分以上的人員為二年;卦L教育期內至少應對受處分人員進行兩次回訪教育,遇有特殊情況應隨時進行。 五、對回訪教育中能正確認識所犯錯誤,積極改正,表現(xiàn)突出的,有處分期的可建議原批準機關給予提前解除處分,沒有解除期的可向所在單位黨政組織建議因材使用,對那些思想認識深刻、工作表現(xiàn)優(yōu)良的要大膽宣傳,不因過去的錯誤而影響其工作的成績,讓他們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在改革和發(fā)展中充分發(fā)揮其聰明才干,把懲處與教育有機地融為一體。 六、全區(qū)各紀檢 ……(未完,全文共1020字,當前只顯示61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受處分黨員干部回訪教育制度) 上一篇:關于開展2007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的實施方案 下一篇:某區(qū)2007年新聞宣傳工作考核意見 相關欄目:組織講話 黨團知識 七一黨建專題 干部 公務員 組工 黨會報告 教育 規(guī)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