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為什么說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 |
問: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對此,應如何理解? 答:這一論斷強調了制度建設在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 公平正義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征。馬克思主義認為,公平正義是一個歷史的范疇,是與一定社會的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它反映的是人們從道義上、愿望上追求利益關系特別是分配關 ……(快文網http://hoachina.com省略328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決定》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fā),強調既要立足當前,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又要著眼長遠,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決定》結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和部署,明確了六個方面的制度建設任務,即: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完善法律制度、完善司法_機制、完善公共財政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同時,提出了一系列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從各個層次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加強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監(jiān)督;推進司法_和工作機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發(fā)揮司法維護公平正義的職能作用;調整財政收支結構 ……(未完,全文共1415字,當前只顯示85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為什么說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 上一篇:黨執(zhí)政理論創(chuàng)新的偉大成果 下一篇:歐洲經驗對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啟示 相關欄目:規(guī)章制度 大學生 社會實踐 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