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于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的若干思考
 
 
  稅收事業(yè)發(fā)展過程中,一種重要的變化因素成為左右整個稅收運行方向時,會不斷把實踐中一些前所未有的重要問題擺在我們面前。信息管稅、納稅服務作為我國稅收領域近期內出現(xiàn)的熱點話題,進入決策者們的視線并明晰為工作思路后,需要我們從理論上進行觀瞻和審視,推動實踐,把握進程。這也是本文寫作的目的所在。
  觀點一:必須準確把握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的豐富內涵
  思考1:信息管稅是以稅收活動形成的信息流為核心,依托現(xiàn)代信息技術,通過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推進稅收實踐活動的跨越式發(fā)展。信息管稅中,信息是手段,管是關鍵,稅是標的。信息管稅所包括的不僅是稅收征管,還應包括稅收工作的其他領域。
  信息管稅以信息為媒介,促進征納互動。以網絡為平臺,消彌信息“孤島”。以科技為支撐,提高工作效率。是稅收工作模式的重大轉變,是稅收工作思路的重大調整,是落實以稅收工作為稅務部門核心業(yè)務要求的具體表現(xiàn)。是稅收管理走向科學化、精細化的必由之路,是降低稅收成本、降低機關成本的有力抓手。
  信息管稅的作用在于強化稅源監(jiān)控,堵塞管理漏洞,推進執(zhí)法規(guī)范,提高工作效率,實現(xiàn)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目標,防范和化解稅收風險。
  信息管稅受現(xiàn)實稅收管理_、信息技術應用程度,征納雙方素質及稅法遵從度、單位不同時期所設定的信息管稅目標、社會信息交流傳遞能力及水平的制約和影響,信息管稅模式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一個不斷深化和提升的過程。
  結論:信息管稅是革傳統(tǒng)征管方式的 ……(快文網http://hoachina.com省略1067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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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代表不同利益結合的矛盾體,矛盾是二者之間永恒的主題。隨著我國經濟發(fā)展水平和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我國納稅人在納稅意識不斷增強,對自身權益的保護意識和要求得到尊重意識不斷提升,征納雙方的訴爭風險也將日益增大。如何盡可能降低因納稅增加的社會交易成本,降低納稅行為扭曲導致的社會財富損失,也必須找到一個有力的抓手。作為稅務部門而言,加強納稅服務就是唯一“管口”。
  結論: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通過納稅服務能夠化解納稅人對納稅行為的抵觸情緒,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和稅法遵從度,降低稅制的執(zhí)行成本,從而實現(xiàn)納稅人、征稅人、管稅人的多贏。
  觀點三:必須切實理解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的本質關系
  思考1:政府的職能定位是政府行為目標的前提約束。公共需要是現(xiàn)代政府存在的合法性條件。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必然要求構建公共型政府,在公共型政府的框架內,政府與民眾的關系也由傳統(tǒng)的單向型管理向現(xiàn)代的管理與服務并重的雙向型轉變,這一轉變,也決定了政府財政的公共性和政府收入取得行為的公共性;在這種公共性目標支撐下,政府征稅與納稅人納稅的價值取向從理論上講應該具有同一性。因此,從另一個側面來講,稅務部門通過信息管稅加強稅收工作,實現(xiàn)國家稅收利益的最大化,是為了給全體納稅人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從宏觀層面來講,信息管稅本身就是加強納稅服務的一種措施。
  結論:稅務機關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本質上并行不悖,理論上目標同一。
  思考2:稅收工作目標是實現(xiàn)公共稅收利益的最大化。稅務機關與稅務人員手段、途徑、方法的選擇都不能背離這一目標,而必須為這一目標服務。因此,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一方面需要以信息管稅,堵塞漏洞,提高效率,盡最大努力實現(xiàn)公共的稅收利益。另一方面,也要通過納稅服務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提高稅法的遵從度,促進納稅人依法、及時、足額地履行納稅義務,減少收入組織過程中的成本付出,盡可能保證公共稅收利益蛋糕的完整。因此,從微觀層面而言,服務職能是管理需要的派生。如果沒有稅收工作的需要,納稅服務就失去了本身存在的意義。
  結論:稅務機關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目標上相行一致,方式上有所不同。
  思考3:在現(xiàn)實層面,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工作的具體實踐,寓于某一單獨的納稅人納稅行為和征稅人征管行為之中,二者之間不可分離,作用的途徑、渠道相同,是相互依存、相互聯(lián)系的一個整體。征稅人只有在施行具體征管時,納稅服務才能有落實的標的物。信息管稅、納稅服務都體現(xiàn)為對同一信息流進行處理、溝通、協(xié)調,從而達到加強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的目的,最終表現(xiàn)為同一信息流利用的結果。沒有征管活動形成的統(tǒng)一信息流,信息管稅、納稅服務就會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結論:稅務機關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作用對象上路徑合一,要求上各取所需。
  觀點四:必須理性看待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的現(xiàn)實沖突
  思考1:信息采集與利用是信息管稅的關鍵。從實際情況看,涉稅信息的采集與利用一直是我國稅收工作的“軟肋”,信息數(shù)量少、質量低、利用差,最為重要的是與納稅人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對納稅人所知曉、掌握的情況嚴重缺乏,這也是我國稅收工作水平長期難以提升的主要屏障,F(xiàn)實背景下,信息是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的核心,但信息采集、整理、利用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長期必須以短期為基礎,大量涉稅信息的采集,不可避免的將集中在某一時期,在這種情況下,信息管稅增加征納稅雙方負擔具有很強的現(xiàn)實性,影響納稅人對納稅服務的認知。
  結論: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目標的一致性,由于各自作用方向不同,不可避免的存在長期性與短期性的沖突。
  思考2:從長遠看,信息管稅的實施整體上將為納稅人提供公平、公開、公正的納稅服務上。但按照理性經濟人假設的原則,作為具體的納稅人而言,依法納稅與維護個體利益本身是個兩難取舍,征管實踐中,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就是要解決納稅不實問題,促使納稅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及時足額的繳納稅款。從納稅人角度衡量,信息管稅的制度安排本身就是對其利益的一種更深度“侵害”和“侵犯”,在這種情況下,信息管稅對納稅服務的整體性促進與對個體納稅人利益的侵蝕的這種沖突性,必然會影響納稅人對信息管稅支持態(tài)度和對納稅服務評價水平。
  結論: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目標上的一致性,但由于各自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因此,不可避免的存在整體性與具體性的沖突。
  思考3:信息管稅就其內涵而言,包括兩層意思,一方面是指稅收工作中加強涉稅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另一方面是指稅收工作中充分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強化稅收業(yè)務與信息技術的融合。但是一項稅收工作活動不是由稅務機關單方面進行,還必須依靠納稅人的配合參與,F(xiàn)代信息技術的應用必然會提高稅務機關的工作效率、促進和改進納稅服務。但這是基于征納雙方軟硬件環(huán)境都達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做出的判斷,可我國現(xiàn)實并非如此,實現(xiàn)稅收工作信息化的現(xiàn)實約束條件還很多。最好的未必是最合適的。理想必須與現(xiàn)實的期待相吻合,才能與現(xiàn)實對接。稅務部門設定的理想化的最先進納稅服務未必是最符合現(xiàn)實、最符合納稅人訴求的納稅服務。
  結論:任何稅收活動都受現(xiàn)實環(huán)境的制約,任何脫離實際的做法都不 ……(未完,全文共4992字,當前只顯示277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關于信息管稅與納稅服務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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