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于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實踐與思考
關于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實踐與思考

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公安機關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如何把握基層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和創(chuàng)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實踐要求,圍繞“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工作目標,構建多方參與、聯(lián)動共治的多元調解體系,是當前需要研究解決的重要課題。本文在全面總結縣構建“公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基礎上,認真查擺剖析機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提出了進一步深化運行機制改革的對策建議。
一、當前社會矛盾糾紛的主要特征
(一)糾紛類型多樣化。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社會矛盾糾紛呈現一些新特征新變化,矛盾糾紛涉及的主體范圍更加廣泛,利益關系更加復雜,爭議內容也更加多樣。根據2023年“三大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的相關數據統(tǒng)計,我縣基層社會矛盾糾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經濟合同及債務糾紛668起,占比40.31%,婚姻戀愛家庭糾紛383起,占比23.11%,鄰里糾紛355起,占比21.42%,資源權屬糾紛94起,占比5.67%,勞動爭議糾紛77起,占比4.65%,涉校涉醫(yī)糾紛18起,占比1.07%,涉房地產及征地拆遷糾紛16起,占比0.97%,其他糾紛46起,占比2.78%。這些矛盾糾紛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安機關必須做到早排查、早發(fā) ……(快文網http://hoachina.com省略1021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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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位巡防。針對夏季治安特點,持續(xù)加大擂茶夜市、網紅“夜經濟”、繁華商圈等人口密集和治安復雜地區(qū)巡邏防控力度,提升街面見警率。針對農村圩鎮(zhèn)趕集人流大、矛盾易發(fā)的問題,按照“逢集必見警”“逢集必出巡”的原則,深入開展“民警趕大集”活動,加強農村圩鎮(zhèn)集市巡邏防控工作,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三是開展亂點整治。緊盯警情多發(fā)、矛盾糾紛突出的地區(qū)及場所,制定印發(fā)《縣公安局掛牌整治重點地區(qū)及場所工作實施方案》,重點掛牌整治了14個治安亂點地區(qū),2個治安亂點場所,推動各類矛盾糾紛及風險隱患得到有效化解。
    (二)聚焦全面精準,持續(xù)主動摸排上發(fā)力
    堅持“關口前移、排查在先”的原則,深入排查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一是落實全面篩查。緊密結合“兩排查一梳理、兩化解一整治”專項行動,組織全縣派出所民(輔)警、鄉(xiāng)鎮(zhèn)干部及平安義警,重點圍繞“十二類”矛盾糾紛,逐村(社區(qū))、逐戶、逐單位開展全面摸排,及時收集引發(fā)矛盾糾紛的苗頭性、傾向性、預警性信息線索,準確掌握轄區(qū)各類矛盾糾紛動態(tài)和人員動態(tài),確保各類矛盾糾紛底數清、情況明,排查到位,不留死角。二是突出重點排查。緊盯重復警情、_事件、涉_等重點領域,及全縣刑滿釋放人員、揚言極端人員、非正常訪人員、社區(qū)矯正對象等1204名_,落實“日周月”研判調度機制,針對性開展矛盾糾紛及風險隱患排查,切實做到提前預防、動態(tài)_、超前應對,為及時有效_化解奠定基礎、創(chuàng)造條件。三是堅持科技賦能。按照“互聯(lián)網+多元化解”工作思路,職合縣政法委自主開發(fā)了“智安*”智能應用平臺,發(fā)揮數據“云眼”和網格“前哨”的作用,要求公職人員、網格員安裝,并全縣推廣使用,實時上報摸排發(fā)現的矛盾糾紛,推動矛盾糾紛摸排橫向貫通部門、縱向直達網格,做到發(fā)現在早、處置在小。
    (三)聚焦力量整合,持續(xù)建強調解隊伍上發(fā)力
    以打造專業(yè)力量聚集、專長優(yōu)勢明顯、專職從事調解的調解隊伍為抓手,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質效。一是加強調解組織建設。依托縣綜治中心,建立道路交通、衛(wèi)生醫(yī)療等十大行業(yè)性專業(yè)性調解組織,創(chuàng)新設立了金融領域、農村土地、集體林地、婚姻家庭、寄遞物流、網絡領域等六個新型矛盾糾紛調解組織,基本實現主要矛盾糾紛類型全覆蓋,以滿足群眾多層次、差異化的調解新需求、新期待。二是打造品牌調解陣地。從具有一定法律知識背景、長期從事基層工作、熱心集體公益事業(yè)等人員中培育專職調解員、調解能手,按照“一鄉(xiāng)鎮(zhèn)一品牌”的要求,著力打造金川鎮(zhèn)“一杯茶”、大洋洲“楊斌”、沂江“陳建根”、三湖鎮(zhèn)“大紅袍”、城上鄉(xiāng)“鄧建輝”等一批人民群眾心中“做得好、叫得響、信得過”的特色品牌調解工作室,探索出“飲茶調解”“三勤三心”特色調解方法。三是建強調解民警隊伍。舉辦“縣公安局矛盾糾紛調解專題培訓會”,聘請“全國人民調解能手”*,*協(xié)會副會長*來局授課。創(chuàng)新性開展派出所“師徒結對”工作,傳承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傳統(tǒng)。開辟矛盾糾紛化解經驗交流專欄,發(fā)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典型案例29個,形成了“切香腸式”等一系列化解戰(zhàn)法機制,有效提升基層民警矛盾糾紛化解能力。
    (四)聚焦創(chuàng)新融合,持續(xù)在多元化解上發(fā)力
    充分發(fā)揮縣綜治中心(站)、品牌調解室作用,建立健全“公安+”多元化解矛盾糾紛調解機制,積極探索“分類分級、聯(lián)合調處、回訪確認”等矛盾糾紛調解新模式,調解成功率達99.67%,妥善化解了鄧四仔、孫月英、占小莉等一批信訪積案。一是分類分級化解。及時梳理分類矛盾糾紛,依托專業(yè)性調解組織,結合調解能手專業(yè)領域,個性定制調解方式,提升改進調解成效,區(qū)分“一般類、關注類、重點類”三個等級分別整合村、鄉(xiāng)(鎮(zhèn))、縣三級力量資源進行化解,有效推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從常規(guī)化向多定制化升級。二是多元聯(lián)調化解。依托縣矛盾糾紛聯(lián)合調處中心,采取“職能部門常駐、一般單位輪駐、行業(yè)專家隨駐”的方式,組織政法部門和信訪、教體、衛(wèi)健等17個單位集中辦公,134名專家參與工作,實現“組團式”服務,讓群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同時發(fā)揮特色品牌調解室作用,整合鄉(xiāng)鎮(zhèn)府、派出所、司法所、鄉(xiāng)賢調解委員會、村(居)委會、律師事務所、農村“土專家”等力量,并發(fā)動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退伍軍人、老勞模等社會力量參與,為群眾提供7*24小時的調解服務。2023年以來,全縣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明顯上升。三是回訪確認化解。按照“一事一回訪”“誰調處、誰負責”原則,協(xié)調專職調解員采取電話、微信、走訪等形式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回頭看”,全面掌握當事人的思想動態(tài)。對履行協(xié)議不及時、不到位的,督促當事人及時履約,防止調而不解、解而不和。對已經調處的矛盾糾紛可能發(fā)生反彈的,及時組織力量跟進開展二次調解,有效解決矛盾糾紛“調而不和”“調解反彈”等問題。今年以來,回訪滿意率達到95%以上。
    三、當前公安機關調解矛盾糾紛的難點
    (一)部分群眾法制意識不強,訴求方式激烈。部分群眾對行政部門工作不理 ……(未完,全文共5514字,當前只顯示265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關于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實踐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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