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對一起涉法上訪案件成功處理后的幾點思考 |
對一起涉法上訪案件成功處理后的幾點思考 2003年6月9日,劉與本村村民高某因為土地承包所有權產(chǎn)生糾紛,高擅自將劉承包土地的棉花苗拔掉,劉拔打110報警,該鎮(zhèn)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趕赴現(xiàn)場,制止和保護了現(xiàn)場,并做了相關記錄和取證工作。隨后對案件進行了認真調(diào)查得知,高莊村委會于2003年5月28日因劉某長期不繳納土地承包費而將該地轉(zhuǎn)包于高某,并與高某簽定了土地承包協(xié)議書,因劉某已在該地種植棉花,高找人協(xié)調(diào)未果。高又找到村委會,村委會以集體表決讓高將劉的棉苗拔掉,從而引發(fā)上述糾紛。 當時該鎮(zhèn)派出所鑒于雙方土地存在糾紛 ……(快文網(wǎng)http://hoachina.com省略44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二、引導當事人通過正當渠道維護合法權益 對案中劉某的無理取鬧、無理上訪的行為,我們應該對其加以教育和引導,使其知道自己該怎么做,對其不合理要求進行耐心的疏導和勸解,特別是從根本上摸準其脈搏,找出問題的關鍵。時下少數(shù)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各級各部門“怕訪”、“怕被記名”的心理,一有點小事就動輒到市、進省,甚至_上訪,其目的是為引起上級領導重視,促其問題早被解決。正是這種不正確的心理造成我們工作的被動。因此,引導當事人通過正當合法渠道維護權益日益重要。 三、超前處理,防止矛盾性質(zhì)的轉(zhuǎn)化 從本案中我們可以看出一個簡單的民事糾紛卻演變成了一起涉法上訪案件。本來應該是兩個人的事,卻把積極處理問題的派出所牽扯進來,還被要求賠償訴訟費用。我們在為派出所叫冤的同時,也不得不認識到,當前廣大農(nóng)村中矛盾糾紛由于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等原因,往往由懂事糾紛轉(zhuǎn)為刑事案件,由一般上訪轉(zhuǎn)化為涉法上訪案件,特別是當前牽扯到執(zhí)行、債務等問題,很容易讓政法機關成為“冤大頭”。這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一定要提前介入,超前防范,合理合法地解決問題,防止矛盾轉(zhuǎn)化和激化。 四、以人為本,合力化解矛盾糾紛 實踐證明,在處理各類矛盾糾紛的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全方位剖析案件,入細入微,才能有效地溝通當事人,與當事人達成一致。如果在本案我們不是站在劉某家庭困難的角度,多方協(xié)調(diào),只能把當事人推向痛苦的深淵,如果該鎮(zhèn)黨委政府不全力配合,也不可能妥善處理好整個案件,如果沒有浮出所的積極參與,劉某和高某的矛盾會升級,引 ……(未完,全文共1927字,當前只顯示116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對一起涉法上訪案件成功處理后的幾點思考) 上一篇:公司榮辱觀心得-揚榮抑辱,從我做起 下一篇:煙草局[公司]個人工作總結 |